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权是指劳动者就业,不因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;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;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劳动合同;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;劳动者可以自主选择职业。此外,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,如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,不得设试用期;满6个月不满1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;满1年不满3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;满3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。
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,试用期不成立,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。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。《劳动法》规定职工辞职时,不得无故克扣、拖欠职工工资;劳动部也有文件规定,不准向劳动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,否则劳动者有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的权利,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,再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。